(三)认真做好网上报名技术准备和人员保障工作。一是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组织所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应用软件的培训,严格执行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要重视并加强信息技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沟通。二是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组织好技术力量对本辖区高考报名点(学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进行测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要及时升级或重新配置。
(四)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前的模拟演练工作。各地要在高考报名前,认真组织各报名点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软件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演练。
(五)各报名点必须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要对所有考生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现场摄像,并核对考生提供的二代身份证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考生相片规范、清晰和准确。
(六)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及时发送高考成绩和录取期间有关信息,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手机号码,没有手机的考生要填写在录取期间最便于联系到本人的其他联系人的手机号码,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广大考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号”是进入电子档案的关键号,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中学在考生网上报名时认真指导考生准确填报“学籍号”。
(八)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由各中学负责填写。
(九)报名信息(含电子相片)实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办法。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明确专人保管报名信息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或数据光盘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安全无误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和数据光盘。
(十)2023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9号)精神,参加高考报名的残疾考生必须填写残疾证号。
(十二)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精神,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填写《残疾考生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申请使用盲文试卷的盲人考生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同意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盲文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