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统考组织实施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招考院负责组织和管理,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内有关高校负责承担考试及评卷工作。
1.我省统一组织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的专业课省级统考。各统考类别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涵盖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省级统考类别涵盖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要求等事项,以《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为准。考生可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网站查阅,按有关标准和要求积极备考并参加考试。
2.省级统考评分工作结束后,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统一公布省级统考成绩和成绩分段统计表,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全省排位情况。
3.考生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科目2023年11月27日开始打印,面试科目于考试前一周开始打印。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5.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笔试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4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考点。
6.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面试设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学院等4个考点,其中黑龙江大学负责播音与主持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负责表(导)演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音乐学院负责音乐类面试组考工作,哈尔滨学院负责舞蹈类面试组考工作。
7.我省艺术类笔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在省评卷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试卷的扫描、评阅工作分别由省招考院和省内有关高校承担。评卷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评分参考考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