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批准,自2024年起,哈尔滨音乐学院在音乐表演、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理论等3个艺术类专业中实施专业课校考。哈尔滨音乐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详细、规范制定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方可组织实施。
5.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高校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在对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黑龙江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参加高校校考。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艺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7.高校校考结束后,通过“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上传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信息和校考成绩信息。省招考院下载校考报名和成绩信息,集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参加校考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违规情况报送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将依据高校提供的违规事实材料,对作弊考生取消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高校处理违规考生时,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六、招生录取
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招考方向)应对应一个省级统考类别,只能采用同一种考试招生办法;校考专业只能使用本校校考成绩进行招生。
(一)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3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本科批: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