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切实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严格人员选聘。考试工作人员选聘要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回避和“黑名单”等三项制度。要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所有选聘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
(三)规范过程管理。要制定周密的考试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人员选聘、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录取、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组考防疫要求,制定完善防疫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招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多级、全流程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六)严查违纪违规。对于艺术类招考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八、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在发热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佩戴口罩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