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须遵守本年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和有关科目试题试卷中的考试要求。
四、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可配替换芯),铅笔、画笔、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光滑的画板等绘画及辅助工具。
禁止携带凹凸不平或有图案的画板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任何有文字、图片等内容的资料物品(如:书本、字帖、杂志、印刷品、纸张,以及文具[盒]、画笔、画板画夹[袋]、颜料包装袋[盒]等)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接收器、发射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主动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或考场内与考生隔离的集中指定位置。
五、考生在考试区域(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不得佩戴有特殊标识的饰品等,不得穿着印有培训机构标识的统一服装。
六、素描、色彩科目开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八、素描、速写科目两科连场考试,素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但不得离场,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色彩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考生按规定时间停止作答后,须安静有序地自行负责吹(烘)干色彩科目答卷再交卷,以防答卷装袋后发生粘连;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色彩答卷进行吹(烘)干;严禁交卷前到物品放置处拿取手机等任何禁带物品。速写和色彩科目,考生交卷后须立刻离场,严禁拿取手机等任何禁带物品后在考场停留,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准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
十、考试时间起止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十一、领到试卷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以下简称“条形码”)。填写考生信息时不准用铅笔填写,未经批准不得涂改。考生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时,应立即举手报告。考生粘贴条形码时要贴正压紧黏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确因填写信息错误或粘贴条形码错误需要修改时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员核对并在存根联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