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3,以下简称《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3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其官网公示至2023年底。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六、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