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其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司法部门负责。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二)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11表1),并上传提交本人《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合理便利只在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进行网上申请,考生如需申请多项合理便利应完整勾选申请项目。考生申请的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于考试中提供,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提供。申请春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中提供相应便利;申请夏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包含外语听力考试、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在内的夏季高考考试中提供。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1)办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审核。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报考夏季高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成绩证明。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和汇总,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