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如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2023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届时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无须申请。
考生应确保申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因本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烈士子女登记表》),经就读学校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烈士子女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以下简称《登记表》),经就读学校和县级统战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级统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