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云南就读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以及不愿意按我省报名资格审查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的外省籍考生,应及时回原户籍所在省份参加高考报名。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确认表各项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一)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往届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以上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照相后,确认报名信息。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
(三)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五、报名确认点设置
(一)具有普通高中办学资格,近三年未出现因办学不规范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有一定规模,且2023年具有本校学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设置为普高报名确认点。
(二)具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格,近三年未出现因办学不规范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有一定规模,且2023年具有本校学籍中职应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设置为“三校生”报名确认点。
(三)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为直属报名确认点,接收往届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报名。
(四)各类培训、补习学校等其他类型的办学机构一律不得设置为报名确认点。
(五)民办普通高中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予设置报名确认点。确有需要设置为报名确认点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形成书面报告,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局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书面报告报送至州、市招考机构及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备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