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五)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见附件5)。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起,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七)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八)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高考报名时须回户籍地报名,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